麗寶台北大鎮社區權益促進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100年2月26日(星期六)晚上七時三十分。
開會地點:台北大鎮菁英會館KTV室
出席人員:詳簽到簿
主席:陳萬鎰、鍾佳珍
紀錄:林建志
主席或籌備委員報告:
麗寶台北大鎮社區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為了提升本社區居住品質,特成立此促進會。並且曾在100年2月19日召開籌備大會。
討論議案:
1. 社區住戶意見連署及發文事宜:
一、 購屋合約第七條物業管理之人事費用至101年9月由建商支付,物業管理之人事費用是否含東京都物管、國豐保全及清潔人員之人事費用,擬請建商函覆,請議決。
說明:本項貴公司銷售房屋時,銷售人員 (如附件一) 曾說明於98年10月1日 起三年內免繳管理費,由建商支付,購屋可省三年之管理費。
決議:照案全體通過。
二、 購屋合約中有關管委會管理基金之說明不夠明確,擬請建商函覆。
說明:購屋合約第九條第四款,於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並向政府機關核備核准文後,由管理基金扣除代支費用如下列:
(1) 社區大樓管理維護服務費。但是,所指為何項目之費用,卻未明列。
(2) 社區公用之水、電、瓦斯、寬頻,是建商基於銷售房屋之需求,應由建商支付。
(3) 公共區域設備清潔品、消耗品、文具、電信、保險費等支出,屬於建商服務社區之項目,應提供已付款項之帳冊明細。
前三項在建商銷售房屋時,銷售人員曾說明於98年10月1日 起三年內免繳管理費,由建商支付,購屋可省三年之管理費。貴公司原為本社區住戶心中所認定之殷實誠信之大公司,怎會在合約內含糊其詞,令本社區住戶購屋者不解。
決議:照案全體通過。
三、 社區住戶設施有待改善項目,擬請建商限期改善,請議決。
說明:
(1) 住戶浴室淋浴蓮蓬頭水量太小,常有變冷水或第二處冷水之水龍頭開水即無法洗澡,經調查,社區住戶已有數十戶有此現象 (如附件二),顯然是施工瑕疵,請貴公司儘速與本社區權益促進會之總召集人安排改善時程,並須配合住戶之時間。
(2) 主臥房廁所馬桶沖水後常有水流不止之現象,造成水費增加及使用上之困擾 (如附件二),哪有廁所沖水後,使用者須站在原處等待水箱水不漏補滿後才離開,很明顯是馬桶水箱材料之瑕疵,請貴公司儘速與本社區權益促進會之總召集人安排改善時程,並須配合住戶之時間。
決議:增列第(3)點:各樓層浴室可聽到上樓層之排水水流聲過大之問題反映。照案修正通過。
四、 本社區三次遭小偷,擬請建商限期改善,請議決。
說明:改善方案如下:
增加夜間警衛人員,加強巡邏頻率及巡邏點。
(1) 增加社區攝影機,於社區死角處及地下室死角處都應增設。
(2) 各戶前後門加裝安全門扣。
(3) 地下室停車場加裝緊急求救設施。
(4) 施工人員、銷售人員、工讀生之出入用門禁卡應嚴格管制,並要求每天早上申請領取、晚上下班須繳回。
決議:照案全體通過。
五、 有關社區巴士之運作,擬請建商配合,請議決:
說明:本社區巴士合約內載明,建商提供更便捷之交通,惟路線及班次由貴公司決定,貴公司於銷售房屋時,銷售人員 (如附件一) 曾口頭告知於98年10月1日 起三年內免費搭乘,當時99年4月底前班次為每天34班,並於3年期滿後,將六台巴士移交給社區管理委員會,本社區權益促進會要求,在此期間,必須確保維持目前之班次,及至台北路線必須到達捷運站。
決議:照案修正通過。
附註:以上五項問題將請建商於100年3月15日前逐項正式函覆本社區權益促進會召集人。
2. 推舉常務臨時委員 (常住本社區,時間彈性較高)
召集人:鍾佳珍
常務臨時委員:(由各棟住戶推舉)
代表棟別 | 姓名 | 代表棟別 | 姓名 |
A1-A4 | (尚無住戶) | A5-A8 | A8-12F周太太 |
B1-B4 | B3-8F李小姐 | B5-B8 | B8- 6F蔡太太 |
C1-C4 | C1-4F蕭先生 | C5-C8 | C5- 3F徐先生 |
D1-D4 | D1-7F蕭小姐 | D5-D8 | D5-10F林將軍 |
E1-E4 | E1-5F洪教授 | E5-E8 | E5- 5F楊小姐 |
F1-F4 | F1-4F簡太太 | F5-F8 | F5-12F蔣小姐 |
G1-G6 | G1-6F林先生 |
3. 建議繳交權益促進會經費,並接受贊助,推舉財務委員兩名,負責經費運用及帳務管理公告。
決議:由臨時委員每人繳交100元,並推舉財務委員兩名分別擔任會計與出納:D5-3F侯小姐、D1-3F侯先生
4. 促進會之公告場所 (公布欄:1. 各電梯間 2. 物管櫃台旁之公告欄)
決議:由召集人與常務委員與物管接洽公告場所相關事宜。
臨時動議:
1. 針對竊盜案件之處理
決議:
(一) 授權鍾佳珍召集人與里長及派出所接洽相關事宜。
(二) 建議日後住戶遇竊盜案件應立即報警處理。
(三) 針對遙控器說明書原本提供之警報功能,請建設公司協助了解並說明。
2. 提案增設社區權益促進會之意見箱
決議:由召集人與常務委員與物管接洽意見箱設置相關事宜。
3. 烘衣機場所之管理
決議:通知物管處理下列事項:
(一) 請廠商針對烘不乾之機器進行維修。
(二) 增加烘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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