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發文請鵬程建設回覆說明之後續

由於有太多人在詢問想了解倒底權益促進會對建設公司發文的內容是甚麼及建設公司到底有沒有回應,特在此說明:
1. 對建設公司發文的內容是甚麼?
答覆:麗寶台北大鎮社區權益促進會根據2011/2/26日召開的社區住戶會議所做出的決議(會議記錄),於2011/3/4麗寶台北大鎮社區的建設公司發文,主旨為「有關基隆市暖暖區麗寶台北大鎮社區住戶權益相關事項,如說明,並請於民國100320日前函覆。」請參考(發文內容)
發文對象正本受文者: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是麗寶台北大鎮的建設公司,就是各位住戶手上那本以羅志祥為封面,厚厚的房屋買賣契約書內所記載的建設公司),副本受文者: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為鵬程建設公司屬於麗寶機構這大家在DM上都能看到,因此在發文時也以麗寶建設公司作為副本通知的對象)

2. 建設公司是否有針對發文進行回覆?
答覆:截至3/26當晚召開住戶會議之前,權益促進會召集人都未接獲鵬程建設公司任何的正式回函或電話連繫。此外,召集人在3/29亦嘗試撥打0800客服電話希望找到相關處理的連絡窗口,最後得到董事長秘書說應由業務部負責答覆,但等了一整天卻仍未回覆。
此外,上週有住戶撥打0800客服電話,經轉接到某位鄭課長,得到的回覆卻是,指稱權益促進會是不合法的,他們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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