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發文給鵬程建設終於在4/12獲得回應召開說明

麗寶台北大鎮社區權益促進會(由住戶-區分所有權人所組成)2011/3/4對麗寶機構-鵬程建設公司發文之後,終於在各位住戶一個多月以來的多方努力與採取行動之後,在國豐保全盛總經理及議長辦公室居中協調後,鵬程建設公司終於在2011/4/12晚間8:00邀請住戶代表(權益促進會召集人、臨時委員) 舉行說明會議,出席單位有鵬程建設代表、國豐保全盛總經理及議長辦公室藍秘書列席參加。

為了讓各位住戶都能了解,促進會全程皆有錄音錄影,以確保會議上所有的結論都能讓大家知道。

會議上的細節與會議紀錄,將會在下週一(4/18)以前整理後公布於權益促進會網站上,在那之前先簡單整理一下重點讓大家知道大致的狀況。
1. 各位住戶於買屋時繳交的管理費,目前存於鵬程建設的專戶帳戶中,依據合約將於區分所有權登記達二分之一時(即產權過戶滿二分之一),鵬程建設會公告通知開始起算使用管理費,在公告之前的所有管理費用皆由鵬程建設負擔,未來也不會由管理費或公共基金中扣除。公共電費的支付也是,在公告起算前也是由鵬程建設支付。(大公水表的費用因自來水公司的設計,已於每月由658戶水表攤付)
2. 所有修繕之需求、意見之反應,皆請到物館櫃台登記。
3. 目前國豐保全盛總坦承在保全人員與設備配置上有不足之處,將會與工務所及鵬程建設商討補強事宜,希望四月底前能增設完畢。
4.     有關社區巴士的疑問,在鵬程建設許襄理的回覆後,發現與當初住戶購屋時所聽到的有極大的落差,未免因此影響住戶權益與麗寶機構-鵬程建設之信譽,要求將疑問帶回公司反映後,再做交代。

本次會議待後續回覆之事項有:
1. 社區安全管理問題
2. 社區巴士移交管委會之問題
國豐保全盛總經理承諾將於四月底前協助釐清並回覆各位住戶。

以上先簡單向各位住戶報告,之後還會繼續將合約中相關條文翻譯成白話讓大家更清楚。
(附帶一提,自五月份起保全及物管將統一由國豐保全接手。)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如何讓房子更有價值? - (2)

你的房子,若買在好地段,就等於買到房價增值的保證;但萬一買的地段不怎麼樣,難道就一定不會漲嗎?錯!如果你的房子大樓或社區管得好,房價一樣也可以衝!

改善住宅品質,成為市場搶手貨
管得好,讓老屋也有豪宅價
撰文者:劉萍
你的房子,若買在好地段,就等於買到房價增值的保證;但萬一買的地段不怎麼樣,難道就一定不會漲嗎?錯!如果你的房子大樓或社區管得好,房價一樣也可以衝!
一棟公寓大樓或一個社區,要管得好,關鍵就在管理委員會。
但是要如何經營一個好的管委會,而為什麼管委會做得好,就能守住房價?請看以下兩位達人的成功故事!

達人黃國慶——力推節能、得獎不斷
在同地段晉級為搶手黃金屋
小檔案_黃國慶
擔任職務: 大都市花園社區連3屆總幹事社區
屋齡: 7


7年多前,位在萬華老社區中,有78戶的大都市花園社區新落成,管委會剛成立時,因住戶不熟,自我防衛心重之下,意見分歧,主委並不好做,總幹事也難做事,接連換了34人,社區管理和維護並不順利。
定期辦活動、不斷溝通 讓社區互動更緊密

3
年前,求好心切的管委會,找上了黃國慶。會找黃國慶,是因他曾是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管過50位以上總幹事,也在自家社區當第一屆主委,讓管委會步上軌道,經驗很豐富。
在管委會和主委的力邀下,黃國慶不但辭去主管職,到這社區做專職總幹事,他甚至還付了100多萬元的「履約保證金」,確保自己的誠信與負責。
黃國慶上任後,就建議管委會先做2件事:

1.
辦活動:尤其逢年過節一定要辦,好讓住戶們彼此熟悉,「見面三分情,也比較好知道怎麼溝通,他們的需求是什麼?」黃國慶說。

2.
不斷溝通:透過海報、公告等,不厭其煩的說明一些規約、活動等,若能配合,對大家有哪些好處,「一定要講明為什麼這麼做,考慮了哪些問題後,才有這樣的結論。」黃國慶說。
為做好管委會與住戶們之間的橋樑,黃國慶不但每天寫日誌、做月報,甚至還編年度工作計畫,他笑說,「做總幹事不但要有耐性、記憶力要好,而且文筆也要好,才能做好溝通和管理。」

汰換燈具、控管公電 1年幫公積金省12萬電費
這樣的做事方法,在2008年展現了效益。在2007年初,黃國慶自己報名市政府辦的節能課程,還取得「社區節能種子教師」培訓證書,回到社區,他便建議管委會推動節能,管委會也認同,就透過訂定「節能減碳推展及管理辦法」,讓黃國慶能依法有據地規畫執行。
為順利推行,黃國慶便開始勤做溝通,他的做法是:

1.
把可以「降低費用,節省支出」的目標,做成海報、公告;有時還引用學術研究數據佐證,公共設施用電占每戶家庭總用電支出25%~47%(平均35%),公共設施用電如透過良好的管理,其節電省錢的成效十分可觀。

2.
列出減少照明時間、分區使用空調及更換省電燈具等具體可行的方法,並將平常社區公共區域省電節能的資料表格化,隨時印發給住戶參考,也清楚進度和成效。
結果在20071年內,公共區域耗電就省下46,800度、電費減少127,732元。2008年還拿到台北市政府舉辦「金省能獎」的第1名。獲得20萬元獎金,管委會就再舉辦「住戶省電比賽」,將此筆錢做為優勝住戶的獎勵金。
管理見成效 管理費每坪減收20
雖然經常辦活動,但因為管理效能好,年底時公積金還會有結餘,還能減收管理費。4年前此社區的管理費是每月每坪82元,目前已降到62元,黃國慶笑稱:「這是我們社區自製的消費券!」
由於黃國慶的總幹事一當就是3年,管委會雖每年改選,但好的決議就能一直延續,因而大都市花園社區,成了優良公寓大廈評選的常勝軍,2009年黃國慶還得到最佳總幹事的獎項。在萬華一帶,大都市花園社區成為最搶手的指標案。
大都市花園社區7年來行情變化


延伸閱讀:房仲業怎麼看

管理嚴謹,房價不輸豪宅
信義房屋萬大店專案經理周彥鋐表示,由於這一區,不像東區有很多內外投資客在炒,交易多來自本地人的換手需求,所以價格不太會飆漲。
但大都市花園社區,因為管理制度嚴謹,又常得獎,遠近馳名,屋主釋出量很少。因管理不輸豪宅,使其房價在區域中也屬指標「豪宅」級,目前60多坪的房子,總價約在2,000萬元左右,但因物件太稀有,往往一有人釋出,就隨即成交。在這6年間,房價只有往上,沒跌過,每坪從30萬元漲到38萬元,2010年可望突破40萬元。
專家傳授》6個細節 判斷管委會好壞
「管委會做得好,房價永遠比周遭行情高上1成,而且抗跌。」輔導並參與評選過上千個管委會的公寓大廈講師呂民賓說。
所以買屋時,管委會就成為挑選的指標。但一般人買房子,不太會接觸管理委員會,房仲也不見得清楚,那麼要如何挑?專家歸納從以下6細節看出管理好壞:
細節1》大樓門禁的管理
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資深副總經理林錫勳表示,門禁是管理公寓大廈住戶安全的第一關,可以看其管理是否嚴謹,而服務的保全人員態度是否合宜,也關乎管理委員會選擇配合廠商的標準,檢查保全員門禁專業度可從「訪客登記簿、訪客換證方式」等門禁管制流程觀察。
細節2》公共區域的管理情形
黃國慶建議,除了看公共區域是否乾淨,也可觀察公共通道的燈光與冷氣等,是否沒人使用就隨手關,這代表注重節能減碳;但若大熱天或大白天,大廳沒開冷氣,晚上時公共區域不開燈,就有可能是管理經費不足,就得注意了。
再從中庭庭園的整理、汽機車的停放情況,地下室及公共設施的整潔度,可看出是否定期維護和管理。另外,由於大台北縣市「垃圾不落地」的政策,對上班族來說,社區若有設「垃圾/資源回收處」最為理想,所以是否設有垃圾回收區,及維護清潔也是值得觀察。

細節3》公告欄上海報和公告張貼

呂民賓表示,通常電梯口或電梯裡會張貼管委會的公告訊息,你就可以趁機看看上頭的內容,若是很多社區活動,代表社區互動密切,有活力,鄰里關係也會不錯。但若公布欄貼的大都是「勿亂放垃圾」、「要隨手關門」,或是很多住戶的管理費欠繳費用通知,就可知住戶素質和管理品質不甚理想。
細節4》樓梯間陳設及違建情形
如果大樓內的住戶都把鞋櫃放在門外,像個鞋子大賣場,表示住戶習慣把公共區域當成自己的私領域使用。其次,也可看看住戶裝鐵窗,是否規格一致、陽台是否外推,甚至頂樓加蓋違建,從中可知住戶素質,也看出管委會的管理。
細節5》管理中心的周遭環境

林錫勳指出,一般人在看屋時,常忽略去看管理員或管理中心,其實如果看到管理員的管理室井然有序,家電、雜物也放置妥當,不會到處亂堆,且有擺放社區住戶資料表、消防廠商聯絡電話資料、地方里長、衛生所及警察局電話表等,代表管理水準應該也不會太差。
再來就是可翻閱相關紀錄表,例如總幹事的工作表是否鉅細靡遺、委員是否有簽字或交辦執行方法、總幹事是否記錄最後執行結果,以及保全的巡邏紀錄表等資料。
細節6 管委會擬定的規約

崔媽媽基金會主任郭寶珍表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住戶若想買該棟大樓的房子,有權利調閱相關開會資料,如果該大樓管委會不願公開,就可能有問題。
看屋時,可以請大樓或房仲安排拜訪管委會委員,從其介紹,就可知大樓社區的特色,甚至也可去了解管理規約,看看自己能否接受,減少彼此後悔的機會。
Tips_看續約率挑物業公司
若社區大樓在成立管委會後,想委請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時,在挑選時,林錫勳建議2招:
1.
可用突襲式的方式,到其目前正在管理的社區現場去看。
2.
看管理社區的續約率,若與一社區有3年以上續約合約,代表管委會與住戶的滿意度高。


延伸閱讀:如何讓管委會更健全?
一般而言,如果是新大樓或社區,建設公司都會依法組織好管理委員會,將各項設施點交給管委會。但老舊社區、公寓較麻煩,大都沒成立管委會,如果你的社區大樓要成立管委會,須搞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編按:可向縣市政府的公寓大廈管理科或崔媽媽基金會詢問),而要想健全管委會,呂民賓建議要有6原則:

1.
主委任期應限制,委員職務須輪替;2. 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須明確;3. 社區重大決議應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執行;4. 社區規約有選舉權也須有罷免權來制衡;5. 社區基金動支流程需控管嚴格,帳目透明並定期公布;6. 社區管理費繳交應朝向電子化為目標,避免人為收取的弊端。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Smart智富2月號 138期】

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建商所應提撥的公共基金計算方式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
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 ()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
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規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依據上述公式計算:
假設以千分之五來算,若建商提撥基金金額約為550萬,則反推工程造價約為11億元,超過新台幣10億元,因此應不適用此提撥比例。所以應該以千分之三來算,則反推工程造價約為18.3億元。

以上計算若有誤,歡迎提出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