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20110326_麗寶台北大鎮社區權益促進會贊助經費明細

為了讓權益促進會在執行業務時有足夠的經費支出,在2011/2/26第一次會員大會中決議:由臨時委員每人繳交100元,並推舉具相關工作背景之財務委員兩名(D5-3F侯小姐、D1-3F侯先生)分別擔任會計與出納,負責經費運用及帳務管理公告。
公告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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