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更正啟事

更正啟事:
有關323日張貼之鵬程建設公司並沒有提撥基金一文,經黃景泰議長辦公室秘書協助再次向建設局求證後,更正該公司提撥之基金金額約為五百五十多萬元。
本促進會已於34日發函(發函內容)請鵬程建設公司於322日函覆該公司依法提存之金額,並檢附主管機關代收之繳付公共基金收據影本以玆佐證。截至325日止尚未收到回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